什么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是中国人的在世观,它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是中国古代社会现象自然而然的反映。天人合一思想最早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易经》:“与天地参”强调三才之道,将天、地、人并立起来,并将人放在中心地位,这就说明人的作用之重要性。天人合一思想的概念最早是由庄子阐述的,《庄子·达生》:“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道出世间的万物都是天和地的子孙。《礼记·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说明与天道保持合一就是人道。后来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并发展为在世体系,进而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体系。北宋张载正式明确提出“天人合一”说法,并将其发展为哲学观。明朝的王守仁进一步发展为“知行合一”。季羡林先生对其解释为:天,是指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最显著的特征。敬天即所以爱人,爱民即所以尊天。所谓天人合一,包含了天定胜人与人定胜天两种观念之间的关系,不偏于天定胜人,也不偏于人定胜天。与西方哲学做比较,中国哲学的归趋是人与天合,而西方哲学的归趋是人与天分。所以,中国哲学用人生观察宇宙,使人与天合而为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天道贯通人事,正性命以明道德、修身之原,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在儒家看来,天是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人具有天赋的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乃是一种自然的,但不自觉的合一。但人类后天受到各种名利、欲望的蒙蔽,不能发现自己心中的道德法则。人类修行的目的,便是去除外界欲望的蒙蔽,“求其放心”,达到一种自觉地履行道德法则的境界,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在禅宗看来,人性本来就是佛性,只缘迷于世俗的观念、欲望而不自觉,一旦觉悟到这些观念、欲望都不是真实的,真如本性自然显现,也就达到了最后成佛的境界,因此,他们提出“凡夫即佛,烦恼即菩提”。真正达到觉悟后的境界是什么呢?禅宗语录有言:“悟得来,担柴挑水,皆是妙道。”“禅便如这老牛,渴来喝水,饥来吃草。”
在道家看来,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庄子》:“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天人本是合一的。但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使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变得与自然不协调。人类行为的目的,便是“绝圣弃智”,打碎这些加于人身的藩篱,将人性解放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
当代国学大师季羡林认为:“‘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重要命题,解释纷纭,莫衷一是。钱老说:‘我曾说天人合一论,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我的补充明确地说,‘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大自然要合一,要和平共处,不要讲征服与被征服。”
总之,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思想核心与精神实质。它首先指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其次表明人类生生不息、则天、希天、求天、同天的完美主义和进取精神;第三,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世界观、价值观的思维模式的全面性和自新性。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西方人总是企图以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征服自然掠夺自然,而东方先哲却告诫我们,人类只是天地万物中的一个部分,人与自然是息息相通的一体。比如中国人重团圆,以享受天伦之乐为人生之大喜,不像西方人那么讲求自我,有独立和冒险精神。
天人合一思想蕴涵了事物的矛盾变化以及反应进程与指向的观察工具、思维模式等价值和成就体系。天与人各代表了万物矛盾间的两个方面,即内与外、大与小、静与动、进与退、动力与阻力、被动与主动、思想与物质等要素。我们用天和人来代表万事万物中的矛盾,其主要原因是,如无人,一切矛盾运动均无法觉察;如无天,一切矛盾运动均失去产生的载体。唯有人可以运用万物的矛盾,唯有天可以给人运用矛盾的资源!总之,以天与人作为宇宙万物矛盾运动的代表,才能最透彻地表现天地变迁的原貌和功用。天人合一的根本表述:天与人是世间万物矛盾中最核心最本质的一对矛盾,天代表物质环境,人代表调适物质资源的思想主体,合是矛盾间的形式转化,一是矛盾相生相依的根本属性。(以上完全是前辈对天人合一的解读)
与西方二分法的世界观认为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作用与反作用是对立的关系不同的是,中国哲学一分法的天人合一的世界观认为:宇宙间最大的系统是道,道下面有三才:天道、地道和人道。天有天之道,天之道乃“始万物”;地有地之道,地之道在于“生万物”;人不仅有人之道,而且人之道的作用就在于“成万物”。再具体地讲:天道是阴阳之道,是指时间和空间上的变换规律;地道是刚柔之道,是指地球上的无机物和有机物(植物和动物)以及人的躯体上的组构机制;人道是仁义之道,是指人类的知、情、意和行等方面的取向和共通模式及其子系统。
天地人三才虽各有其道,但又是相互对应、相互联系的,这不仅是一种“同与应”的关系,而且是一种内在的生成关系和实现手段,天地之道是生成原则——理,人之道是实现法则——礼,三者缺一不可。三才之间并非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而是正如《道德经》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相互借鉴与平等协作的关系,三才之间相生相依、互效互法。道才是万物之母,是贯穿三才之间的主线,犹如《道德经》所说“执大象,天下往”一样,也就是说谁掌握了道和势(大象就是道和势的比喻或合称),谁才能够拥有主导性,所以人在宇宙间的地位最重要,人能发现道,人能整合各种势,也就是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以上在前辈的基础上部分加入了内因心理学的理解,下面则完全是内因心理学创始人管奎令对天人合一的拙见和创新)
通俗地讲,天人合一就是人类不与自然、团体不与自然和社会、个体不与集体和社会、个体不与互动对象拧着来,是合作和妥协的艺术,是共同繁荣和发展的处世观。当自己处于劣势的时候,就需要学会怎样妥协才能够保全自己;势均力敌的时候,要学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上的和谐共赢;当自己足够强大之时,要考虑怎样做才能够更好地引领弱势一方进入双方或多方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轨道。简而言之,天人合一就是人道与天道、地道一致,此在与事在相匹配。内因心理学试着用遇欲行合一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大的哲学难题。
何谓遇欲行合一?遇是指参历者所遇到的情况,即情境因素,简称域遇;欲是指参历者的基因和体需转化而来的前行方向或具体目标,是建立在体需基础上的求和爱;行是指参历者的行动,包括做人和做事;欲和行合称“为”,也称“行为”。欲行合一是指参历者的内在目标和行动的同一性,两者相悖则是人内心纠结的原因;遇为合一是参历者内在欲行与外在所遇到的情况即环境因素的同一性,两者相悖则是参历者不适应的根源;把内在统一起来,再与外在统一起来,就是遇欲行合一,它是成事和乐福深层的原理和通道,否则就会败事甚至陷入忧扰。参历者的择控做到内在与外部的事在在时机上协动、在方向上协调、在力量上协作、在节奏上协同,就能实现遇欲行合一。尽管真正做到这一点很难。中庸之道为达成或实现它,提供了更科学更实用的修为方法,是否接近中庸之道则通过正负择控模式表现出来。正负择控通过起着协合作用和耗散作用或者察悟作用和障迷作用对自身和事在形成影响,而对事在的影响程度体现着各种作用的不同水平(详见第五章“心理生产”)。
内因心理学创始人管奎令把与参历者互动的对象称为存在,参历者也称此在或己在,内因心理学有关存在的基本概念有:物在(把属于天道、地道的实物存在称为物在);共在(把人类文化的共通模式称为共在);亚在(把互动中亚文化的模式称为亚在);此在或己在(把互动中参历者的需、知、情、意、行等方面的存在称为此在或己在);彼在(把此在的互动对象的需、知、情、意、行等方面的存在称为彼在);事在(把此在与彼在、物在、共在或亚在交互作用中事情的运行称为事在)。事在是天道、地道和人道交互作用所形成的事情发展的态势,它既非客观也非主观,是“主观”和“客观”的合体,以此在(也称参历者)的出现为前提。
遇是指所遇,所遇包括域遇和此在的基因、体相,域遇是指参历者在其生活环境中所遇到的一切资源和阻碍,包括物在、共在、亚在和彼在,域遇和此在的基因、体相等等都是此在的遇。欲是指参历者在体需的张驱或驱动下所拟定的目标、诉求、愿望、欲望、期待和动机等等,也称所欲。行是指参历者使用固有的方式进行做人和做事的历程或步骤,以及固化下来的模式,也称出行,它既指整体的模式,也指具体的行动、活动或运动。“欲与行”合称为“为”,欲行是欲和行的结合体,就是为,也称为行动、出行或作为。遇欲行合一又可以叫作遇为合一。如何达成遇为合一呢?执中庸之道,归遇为合一,此在与事在的合一。用西方人的表达也就是理想(此在)与现实(事在)相匹配。
《老子》云:“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是指事情的组构机制和通达路径,道生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德是指事情的外显结构和品格取向,万物没有了德,就没有了骨架,就会失去灵魂;物是指事情的基本元素和形体构件,万物都有形体,物只是万物形体的基础组构部件而已;势是指事情的发展趋向和交互作用力对比,势是物、道和德的运动形式和轨迹,势决定着事情的成败。万物的发展趋势是内在的,有时也有人为的助力和阻力影响它,它们的共同运动就是势,所以,成事未必是因为优秀,而是因为合势了。优秀是自己的事儿,合势是具体事件甚至社会整合性的运作。人是社会化的动物,所以人是无法离开社会整合而成事的。世间万物或事在的构成与道、德、物以及势四维因素密不可分,它们缺一不可。四维元素中,物和道不带有个体或群体的倾向性,而德和势却带有极强的个体或群体倾向性,它们共同构成其完整结构或整体性,它是辩证的、立体的、全方位的,所以它是一个体识认知。
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二分法,其本质是一种平面思维,也称为面识认知。按照二分法的观点,世界要么是物质的,要么是意识的。那么请问:规律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时间和空间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势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物质决定意识论,石头是物质的,人的感情是意识的,难道说石头决定人的感情吗?对于此在而言,彼在是客观的,此在是主观的,难道说彼在决定此在吗?如果说彼在和此在都是意识的,谁决定谁呢?在二分法里找不到合乎事理的解释,更无法找到科学的真理性的答案。所以,二分法没有一分法科学。内因心理学持有并使用一分法的哲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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